2024年1月起,由于税务系统升级后纳税人手机号码成为必填项,否则将无法申报该人员个人所得税。为确保所有人员能够顺利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财务信息门户也将升级,“日常报销业务”以及“酬金申报”里涉及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业务的报销单申请时,在预约界面里收款人的手机号码成为必填项,经办人需填入收款人的手机号码,正确的手机号码除了能顺利进行纳税申报,还能让收款人收到酬金发放进展的短信提醒。若收款人是外籍人士没有国内手机号码,可填国内助理的手机号码。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并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