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我处曾在2023年11月17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年终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预算单位年终工作的通知》最新文件精神,2023年度我校财务报销业务(含网上预约报销、线上审批)截止办理时间由12月20日提前至12月18日上午9:00,2023年财务自助投递机(行政楼、生物医药科研楼)及自助投递柜(学院路校区、洞头滨海校区)开放时间截止12月20日提前至12月18日上午9:00。各项往来借款核销、从我处领用票据(含财政往来、校内收据、定额收据等)的结算及核销手续办理、各类按协议或者合同结算收取的本年度款项、各财产物资保管部门与计财处财产物资金额的核对工作截止时间由12月20日提前至12月18日。由此对各位师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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