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财务处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计划财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能的部门,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全处奉行“勤奋求实、团结进取、廉洁守纪”的思想建设目标和“专业、严谨、高效、创新”的财务工作理念,现有员工30余人,下设计划管理科、综合管理科、财会科、资金结算科、会计核算中心5个科室,仁济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
二、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执行监督。
(二)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预决算和预算执行监督。
(三)依法组织收入。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规定核定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全校学生学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执收。负责各类收费票证管理。开源增收、规范和加强各类收入收费管理。
(四)组织并规范学校会计核算,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
(五)组织、指导学校独立核算二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六)负责全校及二级单位银行账户开户管理,合理调度资金,负责学校资金筹措、存放的方案编制及管理。
(七)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等财务会计信息报告。
(八)负责学校会计档案归档与移交学校档案部门前的管理,推进会计数字化。
(九)参与拟订学校经济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学校重大资金使用项目立项论证、绩效考核,参与人员酬金分配、投资、基本建设、招标、集中采购、资源重组等重要经济活动决策。
(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全校固定资产核算、实物资产的盘查和核对。
(十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财务服务。
(十二)根据学校决定做好会计委派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