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温医首页校基金会联系我们

其他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上级政策 >> 其他 >> 正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财科教〔2022〕31号

省级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级事业单位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各类培训的质量效果,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