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2010/2011学年收费工作即将开始,请同学们对照各自相应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于2010年8月26日之前将应缴纳的费用总额存入自己的缴费卡中,届时学校将委托银行在8月26日进行统一批扣。扣款不成功的同学,待开学返校后,自行到计财处进行现金或POS机刷卡缴纳(缴费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115房间、学院路校区行政北楼112房间财会科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
收费对象 | 执行标准 | 备注说明 |
06年级及以前各专业本科学生 | 3960元/生·学年 | |
07-09年级本科生 | 专业学费(960元/生·学年)+学分学费(75元/学分×由教务处提供的实际所修学分) | 实际学分由教务处核实 |
各普通专科和专升本专业学生 | 3960元/生·学年 |
二、住宿费:
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2010/2011学年下点实习学生)住宿费预收标准:
学院路校区按550元/生·学年;茶山校区:07及以前年级学生按1200元/生·学年、08-09年级学生按1100元/生·学年。待入住后,根据宿舍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计财处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多退少补结算。
三、每生应缴学杂费总额=相应的(学费+住宿费)
四、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0/2011学年下点实习学生的收费则参照计财处《关于2010/2011学年下点实习学生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温医财[2010]13号)文件执行。
五、07-09年级各专业本科生有关09/10学年实际修读学分情况,请登录“温州医学院教务处”网页,点击进入“学生选课及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六、关于学分制收费标准请登录“温州医学院计财处”网页进行查询。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