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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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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年终奖励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方便教职工最大程度享受国家税务局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请各部门和单位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拟在2025年发放的各类酬金进行网上预约,并把审批手续齐全的酬金预约单交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结算科(同心楼118办公室)。

按现行税法政策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金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另外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因此校外劳务费(学校以外单位发放)也是影响教工个税的重要因素,教工个人如果提供校外劳务费,更能够充分享受国家关于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尤其对工资薪金收入及劳务费偏高的教工影响较大,下表列示了提供校外劳务费与否对税收影响的部分示例,请比较分析后决定是否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校外劳务费具体填报路径为登录手机钉钉人事与财务模块,点击教师劳务报酬上报,填写本年劳务报酬总额。取数方法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收入纳税明细,输入密码后,选择2025年度,将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对勾去掉,只保留劳务报酬对勾,点击查询,页面最上端的收入合计栏就是本年劳务报酬总额。

由于涉及数据繁多且年终时间紧迫,若有逾期未上报的酬金预约单或校外劳务费将无法纳入此次全年一次性奖金规划范围,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敬请知照并相互转告。本通知系内部财务工作部署,请大家勿转发校外。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2月3日